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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定
2017-10-31 08:12:16   来源:   点击:

关于批准《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的决  定

 
(2017年10月25日衡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衡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及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报告了初步审查意见。会议同意对我县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进行调整,公共财政总收入调减了13816万元,其中:调增国债转贷收入28400万元、上年省级结算70万元,调减县本级非税收入4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4286万元、调入资金4000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总收入478360万元;公共财政支出调减10603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支出为475634万元。会议决定批准《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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