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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暨第二专题“讲规矩、有纪律”学习研讨会
2016-07-29 17:02:47   来源:   点击:

刘健在衡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暨第二专题
“讲规矩、有纪律”研讨会强调
将“讲规矩、有纪律”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
7月27日上午,衡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暨第二专题“讲规矩、有纪律”研讨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健主持并讲话。他强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每个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把纪律要求刻在心上,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将“讲规矩、有纪律”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先礼、黄威虎、周良光、易成利、廖瑞荣,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肖文告,享受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三项待遇”的王振华、罗仕友出席会议。
此次学习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题。会议组织大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传达学习了全县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周良光、易成利、黄承慧、吴永定、陈灿辉、刘仲初、邓恩百、冯华等来自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8名党员干部围绕“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先后联系自身工作,重点就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谈认识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在党纪党规面前要自觉做到知敬畏、守底线。
刘健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中央审议通过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的伟大历史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要求,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刘健强调,要反复学、经常学,把纪律要求刻在心上。对于各种纪律和规矩,只有做到反复学、认真学、经常学,才能懂规矩、懂纪律,才能将“讲规矩、有纪律”贯穿于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要严要求、要求严,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要严格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已经研究制定了有关制度,还将完善修订有关制度,大家要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予以执行。要严格纪律。大家要按照组织的要求,特别是纪律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要敢担当、善担当,把工作责任扛在肩上。中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责任。作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名党员干部,要担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要负责,做到在工作上认真负责;要尽责,做到尽心尽力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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